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糖果制品8大类食品112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方便食品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7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包装饮用水居多
一、标称陕西米豆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米豆儿牌手剥大瓜子,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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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鑫悦成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碗托,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杨凌站昌水站销售的标称宝鸡亚泰山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龙山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西安曲江新区蟹町餐饮店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陕西省彬州市广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亿龍谷+图案牌亿龙谷山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六、标称清涧县京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京风+图形+拼音牌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蒲城县金粟泉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陕西启禾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粟山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中的餐厅已完成整改
此次为陕西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九期食品抽检通告,其中,西安曲江新区蟹町餐饮店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大众点评App搜索发现,蟹町餐饮店居大雁塔日本菜口味榜第一名,评分4.7,人均消费755元。
按照通告中检验项目的说明,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造成自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所导致。
华商报记者从店方了解到,抽检发现食品不合格是去年,收到和合格检验报告后,他们已自行排查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的三文鱼已销毁,并针对问题开展积极整改。 对到店的三文鱼及时进行外边清洗,专案宰杀,对案板消杀冲洗,分隔好的三文鱼包好保鲜膜进冰箱保存。 每次出餐使用消杀后的三文鱼案板进行切割,并对整体环境卫生每日定时消杀,特别是三文鱼案板、刀具、毛巾。
通告中也明确,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华商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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