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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闻发布会在榆林市检察院举行,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生介绍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相关情况。

多起案件入选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3400亩检察公益林已完成1900亩

据了解,2018年以来,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榆林市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08件,立案2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7件,提起诉讼10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林地480亩,补植林木8000余株,清理砂石、垃圾120余万方、恢复黄河河道原状200余公里,封存和撤离采砂船127条,清理复平采砂点36处,复平河道内鱼塘3处,督促收缴罚没款、环境修复费用合计人民币1亿元。全省规模最大、规划最完善的定边3400亩检察公益林已完成种植面积1900亩。

王文生表示,榆林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陕西横山区境内大理河发生水污染案、定边采油四厂原油泄露污染土壤水环境案,向榆林市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政府相关部门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府谷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最高检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据介绍,绥德县火车站等单位非法排污未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黄河、长江流域(陕西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米脂县检察院诉徐某某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定边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均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做实“东西南北中”公益诉讼监督品牌

奏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大合唱”

近年来,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榆林市检察机关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先后组织开展了黄河湿地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煤石油领域环境污染防治、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一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同时确立打造“东黄河、西煤石油天然气、南红色资源、北长城、中黄土高原”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自古以来,黄河安澜就是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欣欣向荣的保证和象征。王文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榆林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榆林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以办案为重点,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擦亮叫响做实“东西南北中”公益诉讼监督品牌,在新时代黄河生态保护“大合唱”中尽心献力,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榆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榆林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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