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3月底,北京市自规委员会公布《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拟对征收宅基地房屋的安置方式进行规定,并明确货币补偿标准。
也就是说,拆迁再也不能“一夜暴富”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关于拆迁的具体变化,我们截取了一些重点信息供大家参考。
安置和货币补偿二选一
其中提到:“对于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
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强化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一般应为具备入住条件的现房,安置房源为期房的,尽量缩短安置周期。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本着“限高、扩中、托底”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安置面积。”
“宅基地面积超过补偿控制标准的部分,只给予货币补偿;对宅基地面积低于宅基地审批最低标准的,置换安置房面积按照最低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
“具体比例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实施规划、维护公平的原则,考虑原地回迁和异地搬迁的区域差异研究制定。该办法施行后,被征收人的补偿与原来基本一致。”
统一补偿标准
“对于补偿标准,《办法》拟规定,北京市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面积补偿控制标准:对认定为1982年(含)之前的宅基地,最高不超过267㎡;对认定为1982年以后的宅基地,最高不超过200㎡,具体宅基地面积补偿控制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确定。”
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同步实施
根据该内容,北京的“拆迁”将退出历史舞台,以“搬迁”代替,同时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也被废止。将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纳入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实行房屋搬迁与土地征收同步实施。
一方面规定了拆迁面积,另一方面完善了拆迁标准。降低了城市更新的整体成本,也避免了拆迁暴富的可能性。
更为公平和合理的拆迁补偿,可以加快城市更新的速度和效率。同时降低财政和房企的压力。
而近二十年来随着房价上涨,对于老破小或城中村的拆迁补偿价格也逐渐水涨船高,也造就了一批不劳而获的千万亿万富翁。
因此在不少人看来,寒窗苦读,脚踏实地的劳动,都不如家里拆迁。对于社会风气也带来了一定不良导向。
在房产市场当中抱着赌博心态,去购买老破小的人群也不在少数,他们所看中的就是这些“老破小”未来可能会拆迁,而一夜暴富。
同时,较高的拆迁成本导致了财政支出越来越高,城市更新规划落地越来越难。
如果这一举措能够得到落地,未来推行到西安在内的全国一二线城市,可能性是极大的。
当前西安需要进行拆迁和城市更新的区域非常之多,甚至不少村子拆迁已经15年了,依旧废墟一片,效率极不理想。
而这一政策,将有效减少了过去一些征收中的扯皮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此类规定也有助于促进集体用地征收的有序、公平和高效。
不论怎么来说,城市的不断更新和发展是必然的趋势,更完善的方式方法,总归能够带来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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