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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新闻网讯:4月7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举办2023年第七期“审判业务大讲堂”,由柞水县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惠春为全市干警讲授《审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这类案件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审判实践中部分案件因为涉及当事人人数多、损害后果严重、赔偿金额大、当事人之间关系复杂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等诸多因素,导致实践中案件办理难度加大。刘惠春结合司法实践和具体案例,从收案后的审查、人损的赔偿项目及范围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问题、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是否应赔偿机动车辆损失的问题四个方面,对人民法院审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梳理和分析。本次授课内容充实、紧贴司法实务,思路清晰、条理分明、重点突出、观点鲜明,对今后该类型案件审理提供了较强参考性。

通过开展“审判业务大讲堂”活动,干警学习自觉性逐步提升、学习成效逐渐显现,要将审判业务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审判大讲堂活动。会议要求,全市法官干警要继续保持良好学习习惯,一要把讲堂作为难得的学习机会。二要把讲堂作为开阔视野的有效途径。三要把讲堂作为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四要把讲堂作为愉快工作的追求。五要把讲堂作为历练业务、提高水平的试金石和平台。六要把讲堂作为展示才能、表达心声的扬声器。

本次讲堂采取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全市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和部分干警参加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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