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同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榆阳区房屋征补中心)签订补偿协议后,胡先生在青山路的征迁房屋却被偷窃两次。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收补偿项目部(以下简称:文化南路征补项目部)在收房时称,丢失的东西按第三方公司评估,胡先生等被盗的居民需缴纳一千元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文化南路征补项目部才能接收房屋。“房子被征收我现在一分钱也没见到,可现在东西也丢了没找到,还要我给政府交钱才能收房,我认为这样的事情不合理。”


(资料图)

签订房屋征补协议后搬离后家中被盗

住户:损失在一千元至数千元不等

今年4月10日,家住榆阳区青山路街道明德巷的胡先生等人和榆阳区房屋征补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4月15日他们搬离了居住38年的房屋,然而当天晚上有人就“光顾”了他们家,19组暖气片、6个铝合金窗子全部被撬走。

“交房之前我每天早上都要上来看一下,被撬的第二天早上我进院一看真的是惨不忍睹。”胡先生说,4月18日晚上他家第二次被盗,大门被撬后防盗门也被撬了,这个被盗纯粹是专业被盗人员的手法,拆的时候也没破坏墙体只把铝合金窗子拿走了。“这几天我和附近的邻居沟通,发现不少人也和我家情况一样,铝合金窗子和暖气片均被盗走。”

“4月11号让我交房,但是10号早上我过来的时候就发现后窗的铝合金窗子和不锈钢防防盗窗都已经没有了。”青山路街道明德巷王先生说,他一看以后里边的壁挂炉也没有了,按照第三方公司评估,所丢失的壁挂炉得缴纳4500元至政府开设的相关账户,把缴费单交给文化南路征补项目部才能接收征迁房屋。

据胡先生出示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被征收人房屋属于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征收范围,2023年4月10 日,被征收人与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2023年4月 18日榆阳区征补中心在收回房屋过程中,发现部分已补偿过的房屋附属物等国有资产丢失,被征收人已进行报案等相关处理,仍未收回相关资产。现根据评估机构评估,暖气片、铝合金窗等1060元,为确保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被征收人自愿交回上述资金。

“房子被征收我现在一分钱也没见到,可现在东西也丢了没找到,还要我给政府交钱才能收房,我认为这样的事情不合理。”胡先生说,自从青山路片区房屋征迁开始后他一直很配合政府的征迁工作,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政府也应该考虑居民的实际情况。

派出所称接到10余户居民报案

榆阳区文化南路征补项目部:财产需居民自己保管

记者随机采访了拆迁片区的多名居民,不少居民表示这几天确实发生了门窗被盗的情况。记者从青山路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有10余户居民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征收补偿项目部资产安全、工程管理分管领导白玉东表示,居民的房屋在被征收之前,房屋里面的所有的资产都是由本人保管,这个责任是由他们自己(承担),被征收人的房屋需要资产安全组登记收房后才由文化南路征补项目部管理。

“因为之前签订的房屋征补协议里建筑主体的赔偿就包含了他的这个铝合金门窗和暖气片等财产。”白玉东说,作为政府的资产来说该回收要回收,他认为最快的处置办法就说是找第三方评估公司按照评估价格把钱交给政府开设的账户里面,把缴费单交回项目部后尽快收房。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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