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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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了“村村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而南郑区法院黄官人民法庭在贯彻和推进这项机制过程中,有了令人耳目一新的做法。

黄官法庭总结出了纠纷“未发—未讼—将讼—已讼”四种时态,创新推出诉源治理“四种时态”工作法:将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讼”之际,化解于“将讼”之时,息诉于“已讼”之间。

防患于“未发”之态

“夏季风大,路边和房前屋后的树应该加强防护,防止造成损失。请将最新的天气情况信息予以转发。”6月12日,在收到气象部门短信提醒后,黄官法庭干警随即在“黄官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群”中发出了温馨提示。

当晚,看着窗外肆虐的狂风,考虑到辖区多丘陵多植被的山区地貌,黄官法庭庭长徐剑及时梳理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开启“线上普法”模式,提醒各村高度重视并及时向村民转发。

连日下雨,辖区内果然发生一起树木倒塌造成相邻房屋受损的事件。村干部打开微信群现学现用,与法庭干警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处,成功将该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邻里间因“一阵风”“一棵树”引发纠纷。

黄官法庭切实树立源头治理思维,建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群,邀请辖区主要党政领导、驻镇单位相关负责人、 41名村支书、10名人大代表,以及法学教授和律师进群,实现一呼百应、信息共享。去年以来,法庭干警共发出风险预警18次,开展以案说法、送法上门等活动200多次,主动防范、干预、介入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纠纷预防“未发”之态的精细治理。

消弭于“未讼”之机

武营村村民杨某将翻新老宅的工程外包,谁料在修房过程中,雇工陈某不慎坠地身亡。“喜事”变成了“悲剧”。眼看多方矛盾一触即发,宝鼎村村支书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在微信工作群向法庭请教,并积极联系青龙村、武营村村支书在法庭干警引导下共同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村干部的及时介入和联动调解,3个家庭间的矛盾逐渐缓和,对事故处理达成了初步意向。

法官趁热打铁,从法律规定、赔偿标准、执行风险等角度释法明理,3位村支书也分别帮助3个家庭争取政策帮扶,助他们共渡难关。经过多方努力,一份盖有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的调解协议达成,法庭随即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拿到15万首期赔偿款后,陈某的家属连连道谢:“感谢法庭和村干部,处理得太及时了,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就能拿到赔偿。”

针对矛盾纠纷“未讼”状态的特点,黄官法庭充分发动基层治理单位和社会力量,形成诉源治理强大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3年1月至今,黄官法庭协助村镇化解相邻权纠 纷7件、生命权纠纷5件及其他纠纷21件,实现调解协议自动履行,平均调解周期缩短到7天,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10余万元。

化解于“将讼”之时

产品该走“高端”路线还是走“亲民”路线?黄官镇乡村振兴“一镇一品”代表企业遇到了麻烦事,新老股东的经营理念分歧愈演愈烈,老股东一怒之下将新股东告上法庭,同时申请对公司财产进行保全。

眼看一场“商战”即将拉开序幕,法官考虑到通过诉讼途径不利于双方化解矛盾,轻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更会对企业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便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法官带领干警多次走访企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听取新老股东意见,一方面从助推乡村振兴层面出发,寻求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方面立足企业发展,通过“背靠背”方式劝说,了解分歧、抓住焦点,弥合双方矛盾,最终做通了双方思想工作,并及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协议加上“安全阀”。

针对一方已提交诉状准备诉讼的特点,黄官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委派调解推动司法服务前移,让千头万绪的纠纷宜解而“和”,让家长里短的矛盾因“和” 而解,将矛盾化解于“将讼”之时,力求“和合无讼”。

息诉于“已讼”之间

“这是孩子储蓄罐里存的加上我卖菜攒的钱,村干部跟法庭调解的事情,我们答应赔的钱就一定要按时给!”刘某面露羞涩但语气坚定地说。

“五一”节前夕,河坝村村民刘某怀揣一包现金来到法庭交赔偿款。办案人员清点时发现这些钱面额大小不等,甚至还有1角2角的小钞。前来领钱的丁某和现场干警都为刘某恪守诚信的做法感动。当事双方冰释前嫌,案结事了人和。

原来,刘某之子胥某(学生)在骑电动车时不慎与邻村丁某相撞致其受伤,双方对赔偿问题分歧较大,调解工作终因给付履行以及后期治疗费问题“卡壳”。法官将庭审开进了刘某家的院坝。开庭当天,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再次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丁某面对刘某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和胥某真诚的歉意,最终对赔偿比例和付款方式作出一定让步,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约定了履行期限。

针对纠纷“已讼”状态的特点,黄官法庭通过 “院坝法庭”“田间法庭”“行走的法庭”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 “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村—镇—法庭”三级解纷思路,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种时态”工作法有效针对纠纷由潜在风险到发生、发展、演变全过程,形成一个前端预防、非诉靠前、诉讼殿后的闭环管理模式。2022年,黄官法庭民商事收案数量下降53%;2023年上半年,诉前调解纠纷数量较同期增长23%,民商事收案数量下降22%,逐步实现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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