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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一路面裂缝在维修,施工单位防护措施没有做好,在围挡和桥梁之间拉着一根铁丝,导致我的弟弟骑着小黄车经过被铁丝绊倒。”清涧县市民王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他弟弟磕掉两颗牙,另外两颗牙被撞歪,嘴上缝了七针,施工单位认为施工规范,没责任。
据王先生介绍,2023年8月15日晚8时40分左右,他19岁的弟弟王磊(化名)骑小黄车行至清涧河大桥时(县医院坡底大桥),被施工方绑在半幅公路上的一根铁丝挂在嘴上,王磊当场摔倒在地,一颗牙齿连根断裂,摔在公路上,一颗牙齿断裂,另外两颗牙齿严重移位,上嘴唇左侧撕裂伤,下嘴唇右侧撕裂伤,上方口腔牙龈部分撕裂。
由于伤情严重,口腔流血不止,随后王磊的父亲随即赶到现场,立即将他带到爱乐口腔诊所,在诊所进行了检查、拍片、清创及牙齿复位固定。王磊和父亲离开现场后,王磊母亲到达现场,和随即赶到的公安巡警一块寻找被摔出去的牙齿。由于伤情严重,诊所大夫建议到大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当晚王磊就被送到延安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诊治。
王先生表示,他认为王磊的受伤是在国道上施工的施工方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一是未封闭施工的半幅公路,更严重的是在路面上方悬挂不易看见的“铁丝”(更何况是晚上),二是未设置任何禁行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我弟弟19岁还是一名大学生,现如今缝针花费500余元,后续牙齿治疗大概需要3-6万余元,具体得看牙齿恢复情况,对方一句没责任使我们不能接受。”
对此,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负责人表示,关于张磊的夜间肇事问题,他曾收到反映,他们属于正常道路施工维护,路边已经设置警示牌、警戒线、路桩甚至夜间警示灯,且他了解到情况是张磊驾驶电动车属于逆向行驶。
“这是一起典型交通肇事,如果张磊家人要追究责任,需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将按照责任划分具体负责。”该负责人称。
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江静表示,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路段设置一定的警示标志,并且警示标志与施工路段要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否则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如果在夜间施工时,要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灯,保障通行人员在夜间安全通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若施工方未尽到提示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了,王某作为成年人,未观察道路情况,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应当就其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编辑 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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