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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降低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标准和补充完善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情形。
调整详情为:
一、降低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标准
将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提取政策中“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的医疗费用适用标准调整为“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全体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西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4元)。
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7932元,按照原政策规定,职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达118万元(按照医保统筹90%计算)才符合提取条件。
调整后按照2022年西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4元计算,职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达40.2万(按照医保统筹90%计算)即符合提取条件。
二、补充完善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情形
职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显示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无住宅信息的,适用无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
以往职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时只有显示为空信息才认定为无房,调整完善后只要仅显示非住宅信息的都认定为无房。
因此,适用情形认定无房放宽限制,更加方便开通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线上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另外,租房无房提取职工可通过陕西政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关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提取”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实现按月自动提取月租金到本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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