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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推动福建省经济“开门稳”“开门红”,确保开好局、起好步,近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持续落实好退税、减税、降费等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退税方面,延续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十三类行业实施留抵退税,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改善企业现金流,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减税方面,延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延续顶格减免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对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企业、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给予税收优惠,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对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做好市场主体纾困帮扶。
降费方面,继续顶格落实国家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助力稳增长、保就业。
同时,通过持续优化办税(费)服务水平,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项目“一张网”清单化管理,严厉整治打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确保政策落地更加精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