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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该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助力苏州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工作。

在强化湿地保护投入方面,近5年来,市财政局每年安排市级造林绿化资金约4000万元,专项用于国土绿化、有害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及配套板块资金,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太湖湿地为重点,不断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提升湿地保护水平。

在健全湿地保护体系方面,落实国际湿地城市申报经费,用于湿地资源考察评估、湿地规划修编、申报材料编制、重要湿地管理计划等工作。支持加强湿地动态监管,促进完善湿地保护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湿地资源管理水平。

引导全民共同参与湿地保护,苏州财政做好宣传活动经费保障,协助开展湿地保护主题宣传和自然科普教育活动,保障湿地自然学校、湿地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我市开展相关活动30余次,宣传人次上百万,为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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