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济南市明确规定,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近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济南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有序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分批禁用一次性塑料餐具。

济南市规定,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区)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为减少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济南市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此外,济南市还加强快递塑料包装管控,推行绿色环保包装,逐年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记者 王志)

关键词: 治理白色污染 不可降解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