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2%,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1—9月,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1—9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8%,同比上升13.1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1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5%,同比上升12.1个百分点。(记者寇江泽)

关键词: 全国地表水 空气质量总体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