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条件即可申请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计取。8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经过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和广泛调研座谈,《关于做好郑州市人才公寓配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配租管理通知》)已经发布,且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开发区、区县(市)。

据了解,配租工作将按照“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原则,依托“郑好办”APP和市房屋租赁台进行,并规定了各主体职责。

那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如何规定?如何提交资料?需经过哪些程序?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了解到以下详细解读。

申请条件方面,享受郑州市人才计划支持的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地方突出贡献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房产,且未享受保障住房的实物或货化补贴保障,未承租公有住房和其他层次人才公寓,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记录,即可申请人才公寓。

申请人需登录郑州市房管局官网查看《配租管理通知》,填写《郑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并准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或经郑州市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在配租公告规定的日期内,通过“郑好办”APP或市房屋租赁台提交申请资料。

据郑州市房管局解读,申请人才公寓分为申请、审核、公示、选房和入住等五个程序。除入住环节外,全过程都通过线上进行。

其中,审核环节由房屋租赁台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动评分排序,评分分为基础分和附加分两类,基础分按照人才类别划分,附加分根据来郑工作年限、落户情况和申请人工作单位与项目所在辖区是否一致分别加分。C、D类高层次人才不参与评分排序,符合申请条件应保尽保。

对于可能出现的分值相同情况,青年人才根据其在台上申请人才公寓先后时间排序,C、D类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认定批次先后时间确定选房顺序。

同一批次认定的,以其在郑州市缴纳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时间确定选房顺序,未在郑州市缴纳个人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同类别、同批次的末尾选房。

《配租管理通知》明确,郑州市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计取,人才公寓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因就业、子女入学等原因需要调换房源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者冯子雍)

关键词: 人才公寓 租金标准 市场租金 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