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将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13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东莞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一、二手房价监测和统计机制,利用地理空间信息以及一、二手住宅楼盘网签交易数据,建立线上“东莞房价地图”,公布全市一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价格和二手楼盘的成交参考价格,引导市场理交易。探索建立存量住房租售台,依托不动产登记及全市政务数据,完善二手住房交易网上签约制度,进一步规范二手住房交易流程。

通知逐一列明了13种严厉打击的情形。包括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学区房、炒作不实信息等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的行为;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的行为;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手段,通过“ABC单”、交易连环套控制卖家和房源,以“无购房资格”“等待贷款审批”为借口,诱导卖家与第三方进行房屋买卖网签或赚取差价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收“茶水费”“内转”售房等行为。

通知还明确,将强化房地产中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依法移送其他行政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记者秦小辉)

关键词: 房产中介 严厉打击 违法违规 虚假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