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从11月1日起西安将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据悉,我市自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以来,稳步推进了资格审核、价格备案、产权划分、土地供应等系列工作,但受经济形势及新冠疫情影响,土地市场出现共有产权住房地块流拍现象,给后期实际供应造成压力。为应对当前形势,结合国家、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经西安市政府同意,决定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

即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含2021年10月31日)已经受理的,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已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家庭的购房资格依然有效,待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达到预售(销售)条件后,轮候库家庭优先购买。

轮候库家庭因购买其他住房或因继承等其他方式取得自有住房的,由个人向西安市保障住房管理中心申报,按程序取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记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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