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督促和协调,高邮一家企业设法补缴了拖欠已久的近8万元社保欠费,使得其某位离职员工得以顺利办结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江都区成功就业。据了解,这是该中心成立一个月以来,成功化解的第15起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社保费争议纠纷。

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共治共管存在优化空间


(资料图)

数据显示,在12366税费服务热线、12345政府平台热线、政府官网“寄语市长”栏目中,有关扬州社保费征缴的工单数量始终处于“高位”并呈快速增长趋势。今年一季度,此类工单数量同比增长达8%。

数据背后,社保费征缴的“痛点”究竟出在哪里?3月初,扬州税务部门牵头人社、医保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带着问题直奔社保基层窗口,与广大缴费人进行面对面“沉浸式”交流,认真访实情、听实话、看实况。

在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蹲点期间,调研组发现随着乡村建设城镇化、人口结构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加速,社保费征管服务遇到了越来越多的复杂问题、冷门问题、争议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税务人员很难依靠自身力量独立解决,往往需要反复对接人社、医保部门,整个过程不但耗时长、效率低而且随时面临种种不可控因素。一旦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就会埋下深深隐患,形成巨大“雷区”。可以说,涉及多部门共治共管的社保费征管服务,存在进一步提升优化的空间。

在研究中开展创新: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应时而生

解决社保费复杂问题、冷门问题、争议问题,需要税务、人社、医保部门的通力协作。但受运行机制、职权分工、统筹调度等因素制约,以往,三部门面临具体问题时难以进行有效的多方会商,难以形成权威、规范、标准的处置意见或应对方案,难以在较短时间内真正解决缴费人与企业之间的争议纠纷,缴费人多头跑、多次跑的现象无法从源头上根绝。

如果能有一个集中受理、内部流转、统一答复的窗口,社保费征缴争议纠纷是不是能够得及时处理?扬州税务部门本着将矛盾化解于基层的原则,赋予了基层创新实践较大空间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很快,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牵头多部门在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挂牌设立了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该中心实行人员集中进驻制度,不但包括了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工作人员,还包括了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力求在业务上解决缴费人诉求,在业务外引进协调缴费人利益的“第三方”助力。

在调处中加强联动:矛盾就地解决不上交

“只要缴费人通过中心提出合理诉求,中心就会给出最终解决方案。”谈及设立社保费征缴联合处置中心的初衷,高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曹永旭表示,就是要丰富“枫桥经验”在税务领域的实践,充分发挥中心作为综合性平台的优势,推动社保费征缴矛盾就地化解。

据了解,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共有四位来自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根据业务繁忙程度分别采取“共同坐班”或“轮流坐班”的工作模式。无论哪种模式,都会做到“五个一”,即“一站式”受理、“一扇门”处置、“一揽子”运作、“一体化”解决、“一次性”答复,切实降低缴费人维权成本,有力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

就某项具体争议事项而言,在缴费人提出诉求后,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将通过内部流转方式传递有关文书资料,同时按照“联席分析研判--联合小组承办--集中归口解决--统一答复反馈”流程予以办理,所有需要沟通对接的过程均在中心内部自行完成,不再需要缴费人参与进来。这样一来,往往破解了一个问题之后,就能够全面突破一类问题,基层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自然不用再向上转交。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争议办法总比困难要多

“真没想到,你们居然能有这么大决心盯着这事。”在补缴了近11万元的社保费欠费之后,高邮某企业法人代表感叹地说。

原来,该企业因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遭到起诉,企业虽被法院判决败诉却迟迟未见补缴,起诉人为此来到高邮市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受理诉求后立即与企业联系,发现该企业长期零申报且属于“非正常户”失联状态,但其法人代表还注册经营着另一家配送公司。于是,税务、人社、医保部门协调一致后根据信访部门的指导,通过配送公司约谈了该法人代表,详细告知社会保险费法和劳动法相关规定,督促其抓紧履行法律义务。

扬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科科长陈远尧说,只要我们本着“有解思维”,争议纠纷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在通堵点、解难点、消痛点方面,联合处置中心发挥出了联席、联合、联动优势,治理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下一步,扬州税务部门将推动联合处置中心的广泛布点,最终实现“缴费服务不出村、争议调解不出镇、矛盾化解不出县”目标。(方向 尹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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