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山西省长治市将把裸眼视力和体重考核结果纳入中考总成绩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其中对裸眼视力的考查成绩分为三档,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多相差2分。对此,长治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最后得分差距并不大,主要是想起到一个导向作用,引导青少年自觉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

尽管将裸眼视力考核纳入中考的政策善意、良苦用心,确实显而易见——引导青少年自觉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同时,纳入中考的计分分值也有限,但这一做法仍引发不少争议和质疑,比如有网友表示“视力受方方面面的影响,不是说改善就能改善的”“孩子们上学够辛苦了,视力不好了还要被扣分?”“2分不重要吗?1分都可能差出很多人”……这些质疑针对的其实并不是政策的导向和引导作用,也并非公众不认同青少年保护视力的重要性。而是因为这一做法可能会给许多考生,尤其是那些视力不好的考生,带来某种“不公平”甚至委屈感。

比如近视成因十分复杂,有人可能是先天性遗传,也有人可能是因为意外伤害,一刀切同一考察标准,难免会遭人诟病。即便大多数人是因后天不正确用眼导致近视,板子也不能都打在学生和家长身上。而上述政策容易无形中将造成学生近视的原因归咎于学生自身或者家长,没有同时体现学校乃至教育主管部门应承担起的责任。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目前我国近视患者达6亿。教育部不久前发布的调研数据显示,与2019年底相比,半年来学生近视率增加了11.7%。青少年近视状况如此严峻,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囿于应试教育升学制度,导致中小学生普遍学业负担过重、压力过大,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此现实语境下,近视的“锅”显然不能完全由学生来背。

“裸眼视力考核纳入中考”引发争议的关键,不在于这一政策做法本身是否公平合理、必要可行,而在于如何才能根本有效改变青少年普遍近视的状况——究竟是更应该“考”学生,还是更应该“考”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者说,在学生自身、家庭与学校、教育部门之间,究竟谁才更应该对青少年普遍不佳的视力状况更有责任,进而更有作为?

2018年,教育部等多部门出台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那么时下,各地对这一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如何?如果只是简单地将考核和责任下移,以考核应对甚至应付考核,不仅完成不了工作任务和目标,还可能引发新的舆情和负面效应。

不难看出的是,要想真正有效防控青少年近视,还需严格“考”政府——将相关防控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切实问责,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如果能真正做到这一点,“裸眼视力考核纳入中考”,才是真正公平合理、现实可行的,否则,仅靠“裸眼视力考核纳入中考”,可能并没有太多实际意义,而所谓“引导青少年自觉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等想法,也只能是看起来挺美。

青少年的视力问题,绝对是个大问题,也应该是各方积极努力去改变、改善的问题,但这种改变和改善,应该是科学的,应该建立在充分尊重、倾听民意的基础上,切忌简单粗暴、“拍脑袋”和“一刀切”。

关键词: 近视 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