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酒类等29大类食品584批次样品,检出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酒类检出两款产品不合格。
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方面,李渡高粱江西名酒汇(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孺道理超市)在某购物平台销售的、标称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良液酒,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其提出的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产品系经营者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孺道理超市销售假冒江西全良液酒业有限公司的产品。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上,三晋老酒行(经营者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利佑粮油经销部)在某购物平台销售的、标称山西杏家春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晋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杏花酒,其中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