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深圳航空发布《深航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告》,宣布自1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深航将恢复征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

自11月5日(出票日期)零时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20元。

婴儿免收国内航段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段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国内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每航段征收10元。(记者 杜婷)

关键词: 深圳航空 国内航段 燃油附加费 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