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工作要求,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增长,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开展汽车补贴促消费活动。
此次活动时间为3月10日至31日,补贴范围是自3月10日起,在焦作注册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焦作市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购车时间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此次活动的补贴标准是,购买5万元(不含)以下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每台补贴1000元;购买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每台补贴3000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新车(含新能源汽车)的,每台补贴4500元。消费者自3月19日起,可通过“焦作中旅银行”微信公众号,上传购车消费者身份证、购车发票(照片或扫描件)、行驶证(照片或扫描件)等,并如实填写信息,具体填写信息以申报页面提示为准。
市商务局负责人介绍,市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焦作中旅银行对在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以事后补贴的形式发放至个人,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需要注意的是,五种情况不在本次补贴范围,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二是在活动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公告发布后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三是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四是在本地区享受过同类型补贴的;五是购买价税合计30万元以上新车的。(记者 李秋 见习记者 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