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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行动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尽可能减少患者在医院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保障患者安全。连续3年每年至少完成1轮全院巡检排查和全院患者安全专项培训,至2025年末,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5例次,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行动范围是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按照《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方案》重点聚焦医疗服务相关患者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包含3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一是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耗材、医疗设施设备、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管理,规范整体流程、排查风险隐患。

二是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诊疗、检查检验、急诊急救、院内感染控制、深静脉血栓预防等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诊疗信息的保护与应急处置。

三是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并在机构内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作用,将保障患者安全工作作为《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推进,运用系统管理方法,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政策要求,不断夯实患者安全管理基础。医疗机构要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患者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聚焦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改进工作,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推广,调动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行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患者安全意识,构建“政府主导—医院主体—社会协同—患者参与”的患者安全多元共建共治新格局。

(总台央视记者 史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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