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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 玲(南京师范大学词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中国古典小说早期传播方式,尤其是汉唐时期志怪、志人类的文言小说,见诸史传典籍与口头说唱。汉代小说主要以抄录为主,唐代时产生的“俗讲”“变文”等白话通俗类小说,则见于“抄本”“说唱”“经文”“石刻”等传播媒介。汉唐小说口耳相传的模式与说唱技艺,对后代小说产生深远影响。

早期文言小说之传播,以史传典籍抄录形式为主。这些史传典籍,包括历史、目录书籍著录,类书、丛书的辑录,以及文人群体之间的传抄。历史学家与目录学家对小说的著录始见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之中,包括《伊尹说》《虞初周说》等篇目在内的文言小说今已亡佚,只有在“数术略·形法家”中收录的《山海经》十三篇,至今仍存有。王充《论衡·别通》曾指出:“禹主治水,益主记异物,以所闻见,作《山海经》。”《山海经》中的《海经》十三篇主要记载神异灵怪之事,是为早期史传典籍抄录小说的典型之一。《隋书·经籍志》是大量抄录小说的代表,如其收录的小说包括:《神异经》(1卷)、《山海经》(23卷)、《穆天子传》(6卷)、《十州记》(1卷)、《博物志》(1卷)、《燕丹子》(1卷)、《世说新语》(8卷)、《汉武帝故事》(2卷)、《搜神记》(30卷)、《搜神后记》(10卷)、《冤魂志》(3卷)、《汉武洞冥记》(1卷)。这类小说,大都被著录在《隋志》当中的“子部小说家”“史部旧事”“史部起居”“史部杂传”等类别当中,可见当时著录的“小说”内容体例较宽泛。到了《旧唐书·经籍志》,盛唐以前的“小说”类皆按《隋志》旧体例抄录在“杂传”之中,体例注释云:“右杂传194部,先贤耆旧39家,孝友10家,忠节3家,列藩3家,良史2家,高逸18家,科录1家,杂传11家,文士3家,仙灵26家,高僧10家,鬼神26家,列女16家,凡1978卷。”(《旧唐书·经籍志》卷二十六)其著录有《列异传》(3卷)、《搜神记》(30卷)、《齐谐记》(7卷)、《述异记》(10卷)等篇目。由于《旧唐书》不载盛唐以后之事,宋人欧阳修等人重编《新唐书》,在艺文志当中,将旧志“高僧、仙灵、鬼神”放入“子部释道家”类别当中。兴盛于中唐以后的部分唐传奇,以史传笔法撰写奇闻异事,如《补江总白猿传》《离魂记》《霍小玉传》《枕中记》《离魂记》等,亦被《新唐书·经籍志》予以著录。此外,目录书籍刘向《别录》、刘歆《七略》等著录志怪、志人类小说,宋代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抄录了唐传奇等小说。

需要指出的是,唐宋所撰的别集、类书、丛书,如唐代段成式创作笔记小说集《酉阳杂俎》(正续集30卷),欧阳询、令狐德棻撰《艺文类聚》,宋初李舫编《太平广记》《太平御览》,著录志怪、志人类小说。这些小说大都以抄本、写本形式而存在,正如鲁迅论及汉唐小说的出版形式:“然所谓吴均语者,恐指文句而言,非谓《西京杂记》也,梁武帝敕殷芸撰《小说》,皆钞撮故书,已引《西京杂记》甚多。”(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魏晋南北朝葛洪所撰之《西京杂记》,皆从旧书当中抄录而来,联系上述小说传播形态,可以得知早期文言小说多以抄本形态传播。

白话通俗小说较早见于唐代立铺讲唱,以民间艺人、僧人口头俗讲为主要传播形式。从现存文献来看,唐代以通俗小说等叙事文学为讲唱内容的活动十分兴盛。这一艺术形式又称变文,继承了汉魏六朝志人志怪的情节模式,结合佛经典故、历史传说、民间故事,以韵白说唱为主要表现形式。赵璘《因话录》云:“有文溆僧者,公为聚众谭说,假托经论,所言无非淫秽鄙亵之事。不逞之徒,转相鼓扇扶树;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拜,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因话录》卷四)可见,僧侣文溆所依唱本本事乃从经书而来,其说唱带有韵白之调,教坊遂而为其谱曲。从现存较早的唐代莫高窟变文来看,其主要内容以宗教、历史、掌故为主。佛教类经书如《法华经》《普曜经》《维摩诘经》中都有用韵文写就的赞记诗文、佛陀故事,这类经书被僧人用通俗方式在百姓之中讲唱出来,形成早期白话小说主要流播方式之一。例如,以宗教母体延伸的小说类变文有《维摩诘经变文》《降魔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这类故事抄录于敦煌莫高窟石壁之上,叙事情节曲折生动,已经具备了白话小说的雏形。以民间艺人说唱为主的历史故事,则主要有《伍子胥变文》《王昭君变文》《孟姜女变文》《董永变文》《张义潮变文》等等。鲁迅认为这些变文主要为历史掌故,“大抵史上大事,即无发挥,涉细故,便多增饰,状以骈丽,证以诗歌,义杂诨词,以博笑噱。”(《中国小说史略》)唐代变文虽然受番外译入的佛经影响,但说唱主体需要争取通俗大众的喜爱,其呢喃之音则融入民间曲调,因此,唐代说唱变文以百姓通俗易懂、喜闻悦见的表达形式,成为早期白话小说传播的载体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除白话通俗小说之外,汉唐之际的志怪、志人小说同样存在口头承传、说唱的现象。晋代干宝编撰《搜神记》云:“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者哉。”(干宝《搜神记》)干宝编撰志怪故事,就有编者说唱听闻的内容。张华编撰《博物志》同样辑录道听途说之内容,“好观秘异图纬之部,捃采天下遗逸,自书契之始,考验神怪,及世间闾里所说,造《博物志》四百卷”。(齐治平《拾遗记校注》)可见,魏晋时期文人喜爱讲唱故事,社会上的道士、僧侣也融入到“讲故事”的人当中,葛洪《西京杂记》云:“余所知有鞠道龙善为幻术,向余说古时事,有东海人黄公,少时为术,能制龙御虎。”(葛洪《西京杂记》)道士向葛洪讲神仙传说,足见志怪、志人故事乃是街谈巷陌之中大众口头传播的重要内容。

汉唐小说的口头说唱形式,对宋代话本小说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其说唱模式为宋代勾栏瓦舍提供范式。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云:“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则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栏五十余座。内中瓦子、莲花棚、牡丹棚、里瓦子、夜叉棚、象棚最大,可容数千人。”(伊永文《东京梦华录笺注》)可见当时说话技艺、表演规模十分兴盛。其次,汉唐故事被宋代说话艺人继承加工并形成新的小说文本。如宋代话本伴随着说话伎艺而产生,话本有两种形态,口述形态即讲唱故事,书面形态即为故事文本。说话艺人在当时依据的底本内容主要有两类题材,即“讲经”“讲史”话本,讲经类如《大唐三藏取经史话》,讲史类如《大宋宣和遗事》等。

综上,雕版印刷术之前小说传播方式主要以抄录、口头讲唱为主。从说唱向刊刻转型角度来看,汉唐时期的志人志怪类文言小说、俗讲变文,白话通俗小说,为后代小说积累了抄录经验与说唱范式。汉唐积累的文献,亦为宋元明清小说刊刻提供了故事资源与文献基础。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25日 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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