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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西安市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召开保护野生动物、维持生态平衡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会,对在泾渭湿地救助野生动物的6名群众和5名公安干警进行表彰。据了解,去年以来,该区群众积极主动救助野生动物11只,种类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猫头鹰、红腹锦鸡等。
高陵境内泾渭湿地保护区面积1460.79公顷,是陕西省级自然保护区,这里栖息了许多鸟儿,也是冬候鸟迁徙线上的重要驿站。随着生态环境日益变好,来高陵区居住的鸟儿越来越多,在泾渭三角洲,随时可见一只只白鹭,时而引吭高歌,时而婉转低鸣,时而凌空亮翅,时而翩翩起舞,使这里成为“水鸟乐园”,也是名副其实的“天然观鸟园”。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为给鸟儿创造一个安静的生存之地,不断加强泾渭湿地保护力度,对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人工繁育单位、经营利用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加强与保护组织和民间团体的联系协作,鼓励村民、居民、护林(渔)员、志愿者、观鸟爱好者举报、抵制、制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定期进行鸟类监测,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水鸟和干扰野生水鸟栖息生活,大力保护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去年以来,该区群众主动联系农林局8次,救助野生动物11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2只,红腹锦鸡、雀鹰、猫头鹰各1只,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鹭1只,“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5只。
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副局长郭增虎表示,希望通过表彰先进,引导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浓厚氛围。
警察正在救助野生动物(央广网发 西安市高陵区 供图)
高陵区救助野生动物情况:2022年7月6日,市民汪关玉在鹿苑街办田家社区救助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大鲵送至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中心。2022年7月16日,市民马睿在高陵区维也纳森林小区救助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干部将大鲵送至黑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中心。2022年6月9日,市民韦先春在天下荣郡小区救助4只三有动物戴胜幼鸟,后在泾渭分明森林公园处放生。2022年6月17日,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在泾渭分明处放生。2021年8月9日,在崇皇派出所救助一只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鹭,后于泾渭分明处放飞。2021年10月9日,在崇皇街办高墙村村民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雀鹰,后于泾渭分明处林带放生。2021年11月17日,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在张家村苗圃地放生。2021年11月19日,救助一只三有动物白骨顶,在渭河北岸林带放生。(西安市高陵区供稿 通讯员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