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公告

按照市计生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区参保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资料图片)

(一)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符合当时计生政策的农村双女户家庭。

(二)0-18周岁的上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为第一被保险人,其父母(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时参保,同时退保;双女户家庭、符合全面二孩、三孩政策家庭的孩子年满18周岁退出后,未满18周岁孩子与父母(监护人)仍可继续参保。子女在参保当年1月1日前均已满18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保。

非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也可自费购买。

二、保费标准

(一)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双女户家庭(财政补贴对象)

1.独生子女家庭保费:54元,其中:家庭承担14元,政府补助40元。

2.农村双女户家庭保费:58元,其中:家庭承担18元,政府补助40元。

(二)二孩家庭中若只有一个孩子符合参保年龄,则按照一孩家庭保费执行;同理,三孩家庭,有一个孩子超过参保年龄,则执行二孩家庭参保保费执行,有两个孩子超过参保年龄,则执行一孩家庭保费。

三、赔付范围

1.以实名制作理赔依据。参保人员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第一被保险人:参保人员因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费、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疾病住院医疗费。参保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70%;发生疾病住院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50%。参保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不予赔付,退还保险费,此被保险人的合同终止。续保无等待期。

第二被保险人:参保人员因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伤害医疗费、重大疾病、疾病住院医疗费。参保人须先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合规医疗费未报销的个人承担部分,按照本保险方案给予赔付。参保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每次报销限额为5000元,赔付比例为70%;发生疾病住院医疗费的,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50%。每次报销限额为5000元。参保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赔付比例为个人保额的10%,续保无等待期。

3.本次缴费保障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缴费之日之前(即2022年1月1日至本次缴费之日)的理赔不受影响,新参保有30天等待期。

四、办理应持证件

参保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双女户相关证明以及生育证明。

五、地点

即日起在就近村(居)、社区办理。

六、参保截止日期

2022年8月20日。

西安市临潼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2年7月29日

责编:程 方

关键词: 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 住院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