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二检察部前往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提前介入一起“黑加油车”案件。通过提前阅卷、案件讨论、现场勘察、就侦查方向和案件定性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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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我院针对燃气、“黑加油车”、“黑校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检察监督。在联合公安、法院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同时,通过公开开庭等方式,扩大宣传,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


【资料图】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院将持续加大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官提醒

1.黑加油车时刻有自燃、爆炸的风险;

2.黑加油车油品质量堪忧,请珍惜您的爱车;

3.发现黑加油车,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法经营黑加油车必被追究。

供稿:张 英

微信号|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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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全生产 生命财产 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