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适用和规范执行,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协作配合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协同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工作。

《实施办法》明确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及任务措施,提出了富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加强非羁押强制措施案件信息共享;针对非羁押强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要求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及辖区派出所履行对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双重管理职责,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及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履行对非羁押强制措施双重监督职能。

富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强化管理,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违法问题,同时,探索利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强化对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执行以及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实施办法》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文字:成润英

关键词: 强制措施 执行监督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