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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在全省检察机关视频会议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就会风会纪进行了随机督察。对参加会议没有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佩戴口罩、规范着装的四名干警,予以通报批评,并在院LED大屏幕曝光,还将此纳入年度考核负面清单。

开展会风会纪督察是落实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自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洛川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下一步,洛川县检察院将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和《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该院实施方案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把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加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开始,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同时加强检务督察,作风建设工作专班将与各部室形成工作合力,从领导做起,从小事抓起,检务督察部门就会议纪律、上下班、规范着装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督察,推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文字|刘媛媛

编辑|王 鑫

审核|郝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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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作风建设 人民检察院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