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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征信问题迟迟办不下来贷款,洛南县的闫先生便选择付清全款买房,等他筹好钱去找开发商时,却被告知房已经卖出了。对此,开发商表示此前已向闫先生发送了催款通知和解除协议通知函,为解决这一问题,开发商在和顾客协商,计划从剩余房源中为其换房。

9月22日,闫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2020年7月在洛南县悦山城墅项目缴纳定金和首付款认购了一套房屋并签订了协议,今年5月起他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但因为征信问题手续迟迟未通过,后来开发商告诉他可以选择全款购房,于是8月他决定全款购房并开始筹款。

“开发商没有告诉我筹钱的期限,8月5日我收到了开发商发来的解除协议通知函,说我违约了,要和我解除协议。”闫先生称,9月初他筹够钱去找开发商,却被告知房子已经出售给他人了。“我是真心要买房,从来没说不想买,而且开发商知道我去筹款了。希望开发商能够尽快帮我处理好这个问题。”

记者注意到,闫先生签订的认购协议中有条款规定: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但买受人需要按日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洛南县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悦山城墅项目主管郭女士,她告诉记者,按照程序,在向买受人发送解除认购协议通知函之前,会提前向买受人发催款告知函,明确了期限,如果在7-10天工作日内没有办理好,那么就会考虑发解除协议通知函。公司在今年5月已经向闫先生发送了催款告知函,让其限期缴清房款,但截止8月份他仍未履行付款事宜,因此公司有权解除认购协议。

郭女士称,针对闫先生的情况,公司也在积极同他协商,初步的方案是在剩余房源里重新给他换一套房子,然后为他办理相关手续,最终的解决方案双方正在协商。

华商报记者 程娟

关键词: 认购协议 继续履行 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