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市民范先生2020年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他想在其长租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却遭到物业的拒绝,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范先生是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二期业主,2020年9月他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汽车,当时随车赠送了充电桩,本想着充电桩安装后既方便还能省钱,但没料到两年过去了他每次给车充电还得去外面。

范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目前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还不出售,业主都是租赁的,他也不例外,租了一个车位,租期以年为单位计算,目前租了快两年了。”我了解过,在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部门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才可以,但是快两年了,中间和物业沟通过多次,均被拒绝了。”他告诉记者,小区门口虽然有商业的充电桩,但是价格昂贵,因此他每次给车充电都要去距离比较远的通江北路充电,非常不便。

“要是小区的车位往出卖,那我肯定买,但问题是现在车位不知道啥时候才出售,我想说先安装充电桩用着,如果以后这个车位卖出去了或者说我没有买到,那我把充电桩拆除了就可以。”范先生不理解,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物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商州区很多小区都安装了充电桩,为什么惠民小区二期就不行?

10月11日下午,记者随范先生来到了江南惠民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综合部工作人员张女士解释称,惠民小区二期地下车位产权属于商洛市江南惠民小区建设管理处,目前车位还没有拍卖出售,只有卖出后的车位可以装充电桩,二期业主都属于临时租赁车位户,只能停车,不能加装充电桩。

10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商洛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姚先生称,目前江南惠民小区建设管理处还没有明确车位拍卖事项,业主作为承租方只是暂时停车使用,无权改变车位,因此不能加装充电桩。若后期管理处对地下车位拍卖出售,则买到的车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下车库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按照程序加装充电桩。

关键词: 惠民小区 工作人员 地下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