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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及时高效化解价格争议纠纷,11月7日,丹凤县首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在丹凤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丹凤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家让、丹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张锋共同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揭牌。
揭牌仪式后,双方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对最高法、国家发改委及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进行了再学习、再领会,重点围绕特邀调解组织机构名册、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诉调对接工作流程以及实行案件研判制度、专家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达成了思想共识。
驻人民法院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主要功能是,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产生纠纷后,人民法院可通过委派、委托、诉中协助等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向专业性较强的特邀调解组织先行调解,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且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为当事人提供一条成本低廉、便捷高效、公开透明解决价格争议纠纷的非诉讼通道。涉及主要纠纷类型为,交通事故赔偿、消费者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物业服务、旅游餐饮服务、工程建设造价、农业生产资料、保险理赔等民生领域的价格争议纠纷。工作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线上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立价格认定机构和调解人员账号,将机构和人员纳入人民法院总对总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人员名册,接受丹凤法院对价格争议纠纷诉前的网上委派。线下在丹凤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派驻调解员,可对来院涉价格争议的矛盾纠纷,主持协商、提供专业咨询意见,面对面进行诉前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书,并可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对调解不成的可进入诉讼程序。
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的设立,标志着惠民便民解决价格争议纠纷通道的打通,为有效解决价格争议纠纷开辟了新模式。下一步,丹凤法院将以此次价格纠纷调解工作站成立为契机,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继续探索完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更好地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盼、满足群众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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