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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下午,司法救助申请人温某为蒲城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上锦旗,与检察官热情握手,连声说着:“感谢检察机关及时发放了救助金,帮我走出困境,真的非常感谢!”

2022年4月18,孙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煤化专线由东向西行驶至群丰路口时与由南向西左转弯张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案件发生后,被害人亲属未获犯罪嫌疑人赔偿。

张某是救助申请人的奶奶,张某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救助申请人的父亲是残疾人,母亲已离家出走多年,张某的离世给这个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救助申请人年幼,正是需要照顾的时候,张某离世其只能寄宿在姑姑家,其姑姑一个人肩负着两个家庭的责任,姑姑家也是靠打工维持生计,经济十分困难。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了解相关案情后,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为温某和其父亲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8000元。

一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要求,对在检察办案环节符合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将司法救助打造成名副其实的“民心产品”。同时,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文字:曹   志

正义蒲城

关键词: 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