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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承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帮困的传统美德,12月7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院开展“10元关爱行动”。

本次爱心捐款活动采取自愿原则,由法警队向全体干警发出《开展“10元关爱行动”慈善捐款倡议书》,倡议全体干警每人捐出10元钱,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特困职工奉献一片爱心。活动中,院领导率先垂范,全体干警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共筹集善款690元人民币,筹集到的善款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将全部汇入陕西省慈善协会指定账户。

这次“10元关爱行动”进一步激发了丹凤县院全体干警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增强社会责任感与担当意识,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同促进、共发展,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为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贡献力量 率先垂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