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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扎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及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将至,民俗用火、农事生产用火活动频繁,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合理统筹做好新冠病毒防护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做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与林长制的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坟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同级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农业农村、文广旅游、气象、供电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会商研判,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防火宣传要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提升公众防火意识,努力构建森林火灾群防群控新格局。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手段,将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在进山路口、村庄、景区、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祭品”活动,逐渐形成文明、绿色、安全的祭祖新风尚。要进一步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从惨痛教训中受到教育、提高认识。要深入推进防火码扫码上山,持续做好“互联网+防火督查”线上线下督查相结合。

《通知》强调,要强化火源管控,严查火灾隐患。要认真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派巡逻管护力量,增设临时检查站点,守好林缘、路口,收缴一切进山火种,要加大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坚决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要针对老人、小孩和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制定相关措施,落实监管人员,严防特殊群体用火、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元旦、春节期间,要适时赴基层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林区水、电、路、燃气、消防和办公用房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以及生态旅游、营造林施工、资源监测、森林管护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要强化值班备勤,做好应急准备。各有关单位要对防扑火装备物资要及时补充更新,扑火机具要强化维修保养,扑火力量要靠前布防,采取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有效措施,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意识,科学组织扑救,坚决杜绝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火情信息报送要及时、全面、准确,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

来源|森林草原防火处

编辑|师蕊

审核|宋凌鹏 赵侠

监制|赵侠

制作|边磊

关键词: 森林草原 省林业局 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