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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市民及中外游客节日消费需求、提升城市整体品质,营造祥和、融洽的节日气氛,根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春节期间城市市容秩序管控工作要求,西安市城管局将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即日起至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设置167处春联灯笼临时销售点。
为规范销售,春联灯笼临时销售点须在辖区城管部门规定范围划定区域,市场两端明显位置要设置与周边建筑风格相配套的标识标志,禁止悬挂横幅,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设置有春联灯笼临时销售点的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要指派专人加强春联灯笼临时销售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做好市容秩序管控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督促经营者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乱收费,对存在超时、超范围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结合工作实际予以取缔。
2月6日(正月十六),全市春联灯笼临时销售点自动撤除。相关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要于2月6日逐一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撤除或关闭的从严予以查处。
华商报记者 李婧
关键词: 节日气氛 结合工作实际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