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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收到涉案美沙酮门诊部关于司法建议的复函,表示积极采纳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完善美沙酮服药管理制度,坚决打击美沙酮毒品犯罪行为。
被告人李某某是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患者,常年在定点诊所接受毒品替代药物美沙酮口服液治疗。2022年2月,李某某收到吸毒人员微信支付毒资款后,前往定点服药诊所,将美沙酮口服液含入嘴中,采取含而不咽的方式,离开诊所即将美沙酮吐到塑料瓶中,交给吸毒人员服用,用此种方式贩卖毒品共四次。
临潼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罚金10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判,未上诉。
案件承办法官朱漪办理该案时,发现门诊部存在监管不严的漏洞,如不及时弥补,有可能继续发生类似案件,故从标准化履行规章制度、加强心理宣教、关键节点重点监管和查漏补缺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美沙酮门诊部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即刻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司法建议内容,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每日来服药的患者一人一表发放美沙酮服药管理制度表,严格执行“一人一服、看服下肚”的原则,避免美沙酮流失到门诊外。
此外,门诊部主任定期进行巡检,杜绝出现超剂量使用美沙酮情况,确保相关工作予以制度化落实。复函中,门诊部感谢法院对诊所工作的关心支持,特别是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大大助力了诊所相关制度的完善。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朱漪 王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