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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军)4月4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协、省企联、省工商联(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美团、京东、滴滴等头部平台企业和顺丰、圆通、申通等快递行业重点企业在陕分支机构以及本地区的区域性平台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畅通和规范劳动者的利益协调通道。

随着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成为陕西劳动力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社保缴纳、奖惩机制等方面相继出现劳动争议。

《通知》明确,已建立工会的平台企业,要与工会、劳动者定期召开会议,就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开展协商。尚未建立工会的平台企业,由所在地工会参与,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通知》提出,职工方的协商代表可选拔行业中政治可靠、代表性强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优先从各级工会组织评选的先进模范、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中推选,首席协商代表可由市级及以下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人担任,或由市(区)或产业工会派员担任。

《通知》强调,快递、网约配送行业,要着重就优化路线、派单量、在线时长等协商。货运、网约车行业,要着重就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计价规则等协商。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定期召开会议,并深入企业指导行业(企业)开展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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