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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宁强县青木川镇居民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在青木川古镇景区上,有商户购买电动观光车用于接送游客,不仅没有正规的手续,而且还存在超载现象,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此,宁强县青木川镇政府回复,随着景区日益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近期景区部分经营商户自行购买了电动观光车用于接送游客,所反映问题确实存在。
为维护广大游客和景区商户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象,青木川镇政府立即行动,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积极开展了相关整治工作。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组织安全生产、旅游、市场监管等各行业分管领导对景区商户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邀请县级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到镇对商户进行培训,组织相关干部全面排查并逐户上门签订了安全告知书、承诺书、责任书。
二是完善信息登记。镇政府联合青木川派出所对商户持有的电动观光车生产厂家、型号、驾驶人员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备案,目前已有98辆电动观光车完成登记,登记工作仍在进行中。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交安办等办所积极发挥职能,联合景区管委会、青木川派出所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逻检查,对违规驾驶电动观光车的行为及时劝导查处,确保电动观光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行驶、不在景区以外道路行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青木川镇已向县政府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就电动观光车管理做了专题报告,目前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 县文旅局等部门参与组建的工作组已到我镇指导协助,由县综合执法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步草拟的整洽和管理方案正在征求各行业部门意见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青木川镇政府表示将同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共同努力,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各类机制,推动景区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力维护广大游客和商户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王健 编辑 董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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