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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上午10时许,周至县公安局哑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一处河道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受伤,请求民警处置。

民警立即与森林警察大队取得联系,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王晓强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后,检查发现该动物后肢有轻微外伤,便小心将其装进筐子内,送往陕西省珍惜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在珍惜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内,工作人员确认该动物为野生豪猪,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仔细检查了其受伤情况,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治疗处理,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将其带至适当位置放归山林。

周至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要贸然采取行动,以免对动物造成伤害,或造成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

华商报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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