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召开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会上通报了9起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西安某诚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职责案


(相关资料图)

2023年8月17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支队执法人员对翠薇路大城志·尚食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在负二层垃圾储存间未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地面堆放有纸箱、泡沫,其他垃圾桶内有塑料瓶、牛皮纸、烧饼、南瓜、黄瓜等。

该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9月12日,该案件办结。

案例二:西安某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将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案

2023年8月28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春临一路美好时光小区南门口,对该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为西安某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所有,在清运中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该车辆的行为已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9月12日,该案件办结。

案例三:陕西某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北辰东路分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案

2023年9月27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商贸产业园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东二环辅路(浐灞印象城段)某辉超市时,发现蔬菜区域存在厨余垃圾敞开收集且无分类标识。陕西某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北辰东路分公司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2000元。2023年10月7日,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四:西安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ABB323)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运案

2023年7月26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浐灞生态区支队世园产业园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浐灞生态区东三环辅道(世博大道至世博中路段)时,发现车牌号为陕ABB3xx的车辆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混合收运)。

经立案调查,陕ABB3xx车辆属于西安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垃圾清运车辆在浐灞生态区东三环辅道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运,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清运车辆查封扣押,并要求执法相对人立即整改。

行政相对人认错态度好,整改积极。后经执法人员复查,相对人对现场混合垃圾二次分拣分类,整改到位。根据《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西安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2023年8月8日,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五:陕西某鑫纳餐饮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案

2023年8月15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国际港务区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对西安百利威国际电商产业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产业园员工餐厅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整洁、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经现场检查,员工餐厅 经营单位为陕西某鑫纳餐饮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拟对执法相对人处3000元罚款。9月18日,该案件办结。

案例六:西安某环卫有限公司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运案

2023年7月14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国际港务区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和畅路华南城D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CE5xx的其他垃圾清运车正在将部分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进行混合收运。经调查,运输单位为某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其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该行为已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极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依据《西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拟对执法相对人处以5000元罚款。7月18日,该案件办结。

案例七、陕西某丽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案

2023年8月11日上午,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沣西新城统一西路797号吾悦公馆小区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行为。经调查,负责吾悦公馆小区物业管理方为陕西某丽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023年8月22日,支队召开案审会。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拟对陕西某丽清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9月5日,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八、西安市宏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案

2023年9月6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南路8号宏府鹍翔九天小区存在未开展生活垃圾宣传专人引导、未定时定点投放、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施不全的行为。

经调查,负责宏府鹍翔九天小区物业管理的是西安市某府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拟处罚人民币10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9月18日,该案件办理完毕。

案例九:陕西某源实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案

2023年8月30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经开区悦来巷观园壹号小区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对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专人引导制度落实不到位,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该小区生活垃圾管理人为陕西某源实业有限公司,其行为已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9月1日,经支队审议,依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9月13日,案件办结。

据悉,从7月19日以来,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44496人次,其中对居民小区检查23093个(次),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2003个(次),大型商场、学校、医院2233个(次),其他单位检查16022个(次);检查收集运输企业609家(次),末端处置检查45家(次),教育劝阻相对人6154(次),督促整改4530(次),立案查处948件(次)。

下一步,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将持续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强化普法宣传,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