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艺考改革新政出炉!

01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专业调减或停招

实施方案强调,优化艺术学科布局,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资料图)

高校要紧密结合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求,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相关部门须加强对所属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模和结构的宏观调控,加强对高校办学情况的评估指导,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按照政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实施方案明确,要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安排分省招生计划。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022024年起不再组织编导与制作类专业省统考

根据实施方案,从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专业7个科类。

其中,我省组织专业省级统考的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书法、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类6个科类。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制定省级统考各专业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区分度,满足不同层次、类型高校选拔需要。原则上,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均应对省级统考成绩提出明确要求。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戏曲类专业,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从2024年招生起,不再组织编导与制作类专业省统考。

03高校校考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实施方案提出,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2024年起,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强调,进一步完善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信息库,逐步实现与外省和高校共建共享。在教育部的统筹指导下,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人员比例。严格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评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规定时间内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违规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严禁开展艺术类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

04分类划定逐步提升高考文化课分数线

实施方案强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进一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使用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艺术各类专业各个批次省定分数线,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专业各个批次省定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须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在此基础上,高校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