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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毕节市赫章县妇联通力合作,对一起跨地区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异地联动救助,为困难妇女张某秀送去司法救助金和政府的关爱。

2010年,张某秀被拐卖至四川省某县蔡某强为妻,并为其生育了2个子女。直到2019年,张某秀趁蔡某强看管不严之机跑回贵州老家。乌当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普、管某琴涉嫌拐卖妇女案时,认为受害人张某秀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人员与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通力协作,到毕节市张某秀家中调查核实其家庭生活等情况,与当地村委会座谈、入户查看救助申请人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况,当地村委会出具了家庭困难证明等资料。为节省申请救助人来回递交材料的时间,乌当区检察院商请公安机关,协助其将相关司法救助申请材料递交到该院进行审查。

经审查,张某秀被拐卖9年后回到家中,和父母一起生活,父母年事已高,张某秀外出打工收入微薄,主要靠父母务农维持家庭开支,加之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生活极其困难。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其身心及家庭生活造成严重伤害,且案发至今也没有对其进行任何赔偿,综合张某秀的家庭现状和困难,乌当区检察院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张某秀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贵阳市检察院和毕节市赫章县检察院的协助配合下,结合正在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乌当区检察院积极与赫章县妇联沟通联系,协调开展多元救助帮扶。

8月3日,乌当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张某秀手中,同时与赫章县妇联、县检察院就如何做好后续救助工作进行协商。赫章县妇联向有关社会救助职能单位了解相关政策,表示会履行好属地妇联职责,做好帮助张某秀争取社会救助、心理疏导以及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张某秀对检察机关和妇联的关爱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方勇

二审 熊瑛

三审 李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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