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离异多年的朱女士委托一家互联网相亲平台帮自己找个伴侣。在支付6888元服务费后,对方承诺将有18次介绍相亲对象机会,但实际上只给她推送了14位男士的基本信息,线下只见到了1位。此外,平台还涉嫌信息审核不严,多名相亲对象信息严重失实。
作为商业化婚恋介绍机构,互联网相亲平台确实为解决单身男女婚恋问题开辟了新途径。然而,部分平台利用单身男女的婚恋焦虑赚取暴利,却无法提供等值服务,信息审核形同虚设、诱导用户缴费等负面报道频出。
市民朱女士质疑平台给其推荐的相亲对象涉嫌学历、年龄等造假:有的男士平台显示其为本科学历,其实只是高中毕业;有的男士显示在政府机关工作、月收入5万元,但这类岗位收入不可能达到;有的男士平台显示60岁,但实际年龄则为65岁……由于未尽到核查义务,曾有媒体报道用户注册个人信息时“随便填”,即使上传明星照片也能通过。如此不健全的平台审核机制,其注册用户信息的失真程度可想而知。
这种缺乏把关的信息审核机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对平台用户的信息进行审查、核实,不止是约定俗成的行业惯例。早在2009年我国即出台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要求婚姻介绍服务机构“不向征婚者提供虚假信息”。如果平台连用户个人信息都无有效审核,其服务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尽管有些平台会声明“网站用户所发布信息仅代表个人言论,与本网站无关”,但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这类单方面的、排除自身义务的声明,并不构成平台推卸责任的理由。
按照常规理解,“18次介绍相亲对象机会”不只是简单匹配、推荐一下信息,否则用户也就用不着花6888元的高价购买。但平台方基于利益考量,很可能用文字游戏故意混淆、模糊概念。如果没有更明确的书面协议,消费者很可能跳入中介的“坑”。针对婚介行业的积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妨通过制定制式合同等方式,消除影响婚恋消费体验的陷阱。
婚恋网站不同一般中介,很多单身青年即便遭遇诈骗,恐怕也羞于启齿。因此,监管部门要主动及时介入,强化平台责任。这应从两方面着手:一要督促网络相亲平台强化其核查义务,避免在约束用户和追溯责任等方面埋下隐患;二要督促网络相亲平台提供等值服务,通过受理和处置用户举报,严格实施处罚和追偿制度。
(韩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