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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南京银行在其官网发布《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说明》,回应该行涉及村镇银行系列案件的传言。
南京银行在《说明》中称,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比如,汇款人要将其在A银行的资金转给村镇银行,A银行受理后,将该笔资金转入A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人民银行根据A银行的清算指令,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并通知代理清算行,代理清算行根据该指令,将该笔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在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后,代理清算行的工作完成。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