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财政体系的基石、经济发展的杠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江苏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0月19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张爱球介绍,《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五年江苏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确定了分“三步走”的目标:即2022年,新征管体系成为江苏重点领域改革特色品牌,税务执法规范性、服务便捷性、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23年,新征管体系高质量运行,改革先发优势彰显,在省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智慧税务全面应用,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税费共治新体系全面到位。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化税收新征管体系,智慧税务以及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水平全方位提升,对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强大支撑。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方案》集成推出一系列税收执法服务和监管改革举措,细化分解为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税务监管新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拓展税费共治新体系建设、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六大类32项任务,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此外,《实施方案》围绕税费服务问题,提出了7项18条实招硬招,倾心服务1300多万江苏市场主体、近5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7200万缴费人,通过体制变革、机制优化、技术创新,全力打造最快、最省、最优的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与此同时,《实施方案》围绕精准监管总要求,发挥智慧税务、精诚共治的新优势,提出了6项16条创新落实措施,全面提升税务监管能力和水平。

张爱球表示,《实施方案》全面开启江苏税收征管现代化新征程。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提出了符合江苏实际、具有创新性的系列配套措施,问题导向鲜明,措施具体实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记者孙秦旺 陈茜 曹羽 高行健

关键词: 服务 高质量 发展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