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做深入解读。
据介绍,《实施方案》提出了6大类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进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税务监管新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拓展税费共治新体系建设、切实强化税务组织保障等。
《实施方案》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实施方案》坚持《意见》确定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方向,逐条逐项对照《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要求,提出了6大类32项任务,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上,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提出了符合江苏实际、具有创新性的系列配套措施,问题导向鲜明,措施具体实在,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为落实好《意见》提出的“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新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了“利用全省税务系统现有资源和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政务云资源,建设全省大数据中心税收分中心。深化税费数据共享应用,将智慧税务建设纳入数字政府建设体系”等高水准落实措施。
二是全面深度融入“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对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服务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出“实现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围绕江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提出“不断拓展国际税收合作,落实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等具体措施。《实施方案》全面助力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变革,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新模式,打造税收数据服务经济建设江苏样板”,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实时、全量、全生命周期反映经济走势的独特优势,当好各级党委、政府动态研判形势、科学经济决策的参谋助手。《实施方案》全面聚焦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智慧江苏、诚信江苏建设,找准改革发力点,与省政府推进的政务服务“一件事”、跨部门联合监管、数字化公共服务等重大创新改革举措融为一体、同频共振。
三是全面开启江苏税收征管现代化新征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江苏税收新征管体系建设先发优势,把《意见》明确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目标步骤,转化为江苏税务开启税收征管现代化新征程的路线图、时间表。《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江苏税收新征管体系成为江苏重点领域改革特色品牌,税务执法规范性、服务便捷性、监管精准性以及智慧税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23年,江苏税收新征管体系高质量运行,改革先发优势彰显,在省域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智慧税务全面应用,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税费共治新体系全面到位;2025年,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化税收新征管体系,智慧税务以及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水平全方位提升,对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强大支撑。
就《实施方案》中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张爱球做了详细介绍——
落实优惠政策,更直达、更快享、更暖心。
围绕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的新要求,税务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下好“及时雨”,送好“雪中炭”。
关于更直达,我们持续创新优惠政策落实方式,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导航,在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后,准确定位应享优惠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第一时间把好消息送到纳税人缴费人的桌面上、手机上。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一出台,我们第一时间由省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推送给全省8.2万户应享优惠的纳税人。
关于更快享,我们持续致力于简化办理流程、便捷享受优惠。全面落实优惠资料留存备查,全面推进“无纸化退税”,全面实行“全程网上办”“一次不用跑”等措施,让纳税人缴费人享受优惠政策更轻松、更快捷。今年先进制造业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我们规划出退税办理最短路径,跑出了政策快享的加速度,二三季度扩围行业累计留抵退税近25亿元。近期,我们还探索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额退税批量集约办理直达流程,由省局后台集中一次处理、系统一键操作,让16.3万纳税人打开账户就能拿到退税红包。
关于更暖心,近年来,新冠疫情、国际贸易摩擦等诸多因素叠加,广大市场主体遇到不少困难挑战,我们感同身受。今年疫情期间,中高风险地区税务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坚守抗疫第一线,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为了落实好“苏政30条”,我们第一时间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等6项抗疫纾困举措,逐一解决疫情期间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各种困难。
税费服务更便捷、更减负、更精细。
《实施方案》围绕精细税费服务总要求,提出了7项18条实招硬招,倾心服务1300多万江苏市场主体、近5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7200万缴费人,通过体制变革、机制优化、技术创新,全力打造最快、最省、最优的税收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区。
关于更便捷,我们坚持能走网路的,就尽量不让纳税人缴费人跑马路;能让数据多跑路的,就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优化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江苏税务”App,年内办税缴费全程网上办可达260项,办税缴费掌上移动办可达80项,全面实现个人业务移动办、发票全生命周期掌上办、复杂业务智能填报、涉税代理一次登陆,让“非接触式”成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服务的新常态。
关于更减负,我们全方位融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中心,不断拓展跨部门事项“一次办”,能一网、一厅、一窗联办的,就不让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多页面频繁登录”、线下“多头跑、多次跑”。通过系统互联、功能集成、数据共享、页面链接等方式,推动“江苏税务App”与各级政务服务App一体贯通,推进税务社保缴费业务和人社医保经办业务线上“单点登录、一网通办”。推行社保政策联合宣传、缴费服务联合指引、难点问题联合咨询、关联业务联合办理、矛盾争议联合处理等“五联合”服务模式,实现缴费、经办业务线下“一厅联办”。我们在率先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五个税种的合并申报,探索财务报表直联转换,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
关于更精细,我们通过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精准分类,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税费服务。为大企业提供“税企直联”等个性化服务举措,通过加强“银税互动”为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我们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通过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精细预判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精准帮助其正确遵从税费法律法规,智能引导其最简最快办理。以事前无障碍、事后强监管的理念,优化征管流程,对无风险、低风险的新办纳税人,统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给标准,为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税务执法更文明、更规范、更精确。
《实施方案》围绕精确执法总要求,提出了8项20条务实举措,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全面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关于更文明,我们坚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非主观恶意轻处罚、相同违法情形公平罚,对于纳税人一年内首次发生、及时主动纠正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全面推行提示提醒、合作遵从新方式,对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提示提醒、主动自查自纠涉税问题的纳税人不再进一步实施税收检查等执法措施。更加严格规范税收检查,对同一户纳税人一年下户检查一般不超过一次,坚决避免多头检查、重复交叉检查对纳税人缴费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当打扰。
关于更规范,我们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在税收权责清单范围之内行使税务执法权,权责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执法尺度统一,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税收执法标准统一,尺度一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事前可预警,事中可监控,事后可追溯。逐步建立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询问约谈、调阅账簿、实地检查等关键环节的审批制度,严格规范约束税务执法权行使。
关于更精确,我们以“信用+风险”为基础,实行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和风险指标库对纳税人进行全面定期“体检”,筛查出有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有效应对;对于没有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切实避免想查谁就查谁,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
税务监管更协同、更精准、更有力。
《实施方案》围绕精准监管总要求,发挥智慧税务、精诚共治的新优势,提出了6项16条创新落实措施,全面提升税务监管能力和水平。
关于更协同,我们坚持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位一体大格局,更好地把监管与服务统一起来,既不因为税务监管而降低服务质量、牺牲服务的便捷性,也不因为优化服务而弱化税务监管,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对于守法者,税务监管“无感无形”,对于违法者,税务监管“无处不在”。我们进一步融入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机制,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实施常态化的联合监管,从源头上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多头监管、重复检查。
关于更精准,我们坚持数据驱动、分类施策,通过智能归集纳税人缴费人各类涉税信息,深化与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加大互联网数据公开信息采集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遵从风险的能见度和精准度,分类施策、化解风险。因服务引导不到位引发的风险,通过优化服务、培训辅导消除风险;因纳税人非恶意不遵从引发的风险,通过提示提醒等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因纳税人主观恶意不遵从引发的风险,实施严格执法,维护税法权威。
关于更有力,我们坚持严密防范、重点打击。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以及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等逃避税风险,税务部门将加强监管、重拳出击。对社会影响恶劣、主观恶意明显以及团伙作案等恶性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重点监控,严厉打击。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从严查处曝光,确保形成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
记者 王建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