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正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分组审议中,多位与会人员建议,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同时提高罚款金额。

如何让法律更好地“长出牙齿”,彻底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的“毒瘤”?对此,与会人员提出了诸多完善建议。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伟表示,目前草案对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处罚力度过低,不足以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建议进一步加强处罚力度。且对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处罚力度应递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高友东指出,应追加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提高处罚上限,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也认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惩处一定要有相当的力度。“现在草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罚款金额一般都是1万元(人民币,下同)起步,个别条款是5000元,感觉太低了,不利于法律的震慑作用,不利于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局面的形成。”

“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金额。罚款金额应该10万元起步。”他说。

与此同时,从受害人的角度看,未成年人、老人等是反诈骗的重点人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指出,草案进一步修改要更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针对这些弱势人群的诈骗,应该从性质上归为情节严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锐也建议,草案中应增加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使其审慎投资,谨慎网络交友,保护好个人信息。

宣传一直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贾廷安表示,草案中应进一步充实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相关内容,如明确银行应当张贴、发放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材料,明确新闻媒体的宣传责任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殷方龙同样指出,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是一个新问题,有些问题还未完全暴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表示,这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高一尺,道再高一丈”的不断斗争过程。

他指出,这部法律很必要、很适时,越早出台越好。信息数字技术还在飞速发展,各种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花样翻新,现在难以把这部法律做得很完善。“先抓住主要问题,先把法立起来,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法律支撑,遏制这股危害人民的疯狂势头,这样的法律就是好的。”

与会人员也普遍认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体现了“急用先立”的思路,应尽快通过并实施。(谢雁冰 梁晓辉)

关键词: 罚款 提高 力度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