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级巡视员徐延君12日介绍,据初步汇总,截至2021年10月,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1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超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超7万人。

当天,徐延君就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问题,在京接受媒体联合采访。他说,总体看,港澳居民对相关政策知晓度还不够,参保率还不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中央对港澳同胞的关怀落实到位。

2020年1月1日,《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施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暂行办法针对港澳台居民实际情况作出了便利性安排。徐延君表示,针对港澳居民有可能出现的双重缴费问题,根据暂行办法,已在港澳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内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目前,澳门特区政府社会保险基金出具的《受益人供款记录》已可作为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期间免除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证明。“人社部正积极与香港有关机构对接,过渡期内,对香港居民可能面临的双重缴费问题会灵活处理。”他说。

据了解,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于2019年9月15日正式上线,港澳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障号码自助查询个人社保权益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实现“一网通办”。

“凡是港澳同胞提出来的需求,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落实到位。”徐延君表示,希望港澳居民主动了解政策,积极参保。

据悉,人社部与国家医保局将于11月15日在港举行宣讲会,介绍香港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记者 王承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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