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住房“办证难问题”如何化解?如何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在2021年“网络面对面”系列访谈中,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乃栋走进直播间为大家一一解答。
“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跨省也可办证
自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施以来,南京市规划资源局一直在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目前规资局和水电气有线电视、公证、银行业务进行了联动,最近我们和公安部门的户籍业务也进行了联动,让市民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可以“进一扇门、办多件事”。
此外目前全市建成了“线上苏小登•南京E办证”服务平台,并接入了全国网,业务办理、缴费、打印证书都电子化、网络化,让市民朋友可以“不见面,不跑腿,办成事”,也达到了跨省通办的要求。
该局目前已经常态化开展“交房(地)即发证”。全市2021年累计200多宗地块实现拿地企业申请后当场领取证书,26个新交付小区2500多名购房群众在交房现场顺利办到了不动产证。小微企业只需在窗口签订承诺书,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等等。
市民可以在微信上搜索或者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关注“南京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左下角的“办事大厅”,在这里我们打造了多功能集成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为市民朋友们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和流程引导,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等事项查询服务,以及商品房交易登记、个人纯更名、纯更址的变更登记等办理事项。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因为,如果没有明晰的产权,就无法进行相关权益的分配、交易和管理。这一块工作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意义非常重大。南京市共涉及7个区的54个镇街,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应登记底数为36万宗,截至10月底,已完成登记总量近35万宗,登记率超过了96%,排在全省第1位。
陈乃栋表示,关于“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登记”的问题,国家的政策是“依法、自愿、有偿”。进城落户农民依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如果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退出上述权益,必须依法、自愿并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对于市民由于各种原因办不到证的“老大难”问题,陈乃栋现场也给予了解答。从目前掌握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原因:一是项目缺少合法的审批手续。二是欠缴有关税费。三是违规销售和安置住房。四是开发建设企业因为吊销、注销、破产、企业改制等。导致办证责任主体缺失,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五是原房产、土地分散登记时遗留的问题,例如原房产证和土地证记载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用途不一致或范围不一致;建筑物跨宗、宗地用途、年限不一致,界址不清等。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陈乃栋表示,首先是要建立工作机制。因为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并不在于登记部门而在前置审批流程的建设、房产、城管、消防、税务等部门以及拆迁安置的主体责任部门也就区政府平台。为此,该局建立了以规划资源部门为总牵头、有关区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为联动的工作机制。从登记环节入手,向前回溯,查找登记上游环节的疑难杂症,从各自部门的职责出发共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其次是要创新处置路径。很多项目历史久远,材料缺失,如果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材料要求,就无法办理。需要尊重历史,按照当时的法规要求处置遗留问题,同时对于缺失的审批手续采用变通的方式来认定。比如未经竣工验收但已经使用多年的,就以第三方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来替代等等。
此外,陈乃栋还谈到,南京市地处长江流域的低丘陵地带,山水资源非常丰富,相应的确权登记工作也是量大面广。到2023年以前,先集中完成一批重要的资源点,主要是幕燕森林公园、江宁方山森林公园、溧水石臼湖等31个重点自然资源项目的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我们将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记者 徐媛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