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江苏省通信管理局获悉,该局对820名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开展通信惩戒,这是今年实施的第三批通信惩戒。在5年的惩戒期内,这些用户仅可保留一个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号码,其他通信业务一律强制关停,停办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
今年以来,省通信管理局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要求,联合省公安厅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年初,省通信管理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江苏省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用户管理意见(试行)》。
不良信用通信用户,指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通讯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或者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拨打电话、发送短信、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手段或工具支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包括国务院联席办、公安部通报,以及省联席办、省公安厅认定的涉通讯网络新型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号码实名登记人员和单位。3月以来,江苏共有3批、2514名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受到5年或2年的通信惩戒。
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手机用户,切莫出租、出售、出借个人手机卡。一旦卡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开卡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将被纳入通信行业失信名单。
记者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