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要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促进江苏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稳企强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4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局长陈琪宏出席并进行专题发布。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好用足市场监管“工具箱”,从注册登记、药械审评审批、知识产权运用、质量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一揽子纾困解难、助力发展的政策措施,具有鲜明的市场监管特色。
《若干措施》共12条,主要包括开展“问需于企”走访行动、延长涉企许可和检定期限、减免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收费、加快实施智慧化审批登记、开辟药械审评审批快速通道、支持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破解中小企业质量管理难点堵点、推动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加强重点产业链标准技术保障、推行轻微违法免罚轻罚、实行“包容期”信用监管、维护平稳有序市场秩序等方面内容,以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务实举措,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促进江苏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聚焦广大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实际出发,更具体、更直观、更实在,力求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全面对照“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有关市场监管部门的任务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主动进行延伸拓展,推出更大力度的帮扶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将“推行轻微违法免罚轻罚”这项措施作为助企纾困政策的重要内容,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并扩大了适用范围,将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由43种扩充为55种,新增了轻罚清单。据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市场主体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案件4409件,减免罚款金额4.38亿元。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稳住市场主体才能稳定经济。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职能担当,加大《若干措施》宣传解读力度,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细化落实各项稳企惠企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增强发展信心,为夺取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陈茜 通讯员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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